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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出口货物燃油附加费公示(2025年1月)

发布者 : 顺丰航空发布时间 : 2024

依照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民航处(HKCAD)政策要求,由2025年1月1日起,顺丰航空将每月评估调整并公示当月的燃油附加费标准。该费用适用于始发站为HKG的AWB运单,以运单的计费重量以及实际出发日期进行计费应用,价格单位为港币每公斤(HKD/KG)。

请参考以下表格查询:



短程航班长程航班
由2025年1月起直至另行通知0.74.5

 

备注:

长程航班指AWB目的地为以下区域的:

-     北美及南美区域

-     欧洲及西南太平洋区域

-     中东及非洲区域

-     印度次大陆区域(包括印度/孟加拉/尼泊尔/斯里兰卡/马尔代夫)

短程航班指AWB目的地为以下区域的:

-    亚洲其他航点

顺丰航空将依据中国民航总局在每月月底公布的燃油价格,制定次月的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。

具体详情请参考下表:


燃油价格(元/吨)   短程航班燃油附加费 (HKD/KG)  长程航班燃油附加费 (HKD/KG)
5800-62990.74.5
6300-67990.95.0
6800-729916.3
7300-77991.27.7
7800-82991.39.1
8300-87991.510.5
8800-92991.711.8
9300-97991.813.2

 

自2025年1月起开始按以上表格价格每月更新燃油附加费标准执行,直至另行通知;


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航站四路1111号

邮 编:518128

邮 箱:sfacc@sf-express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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